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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咨讯
湖北大学2016年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双证)招生通知
为培养和造就一支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专业化高层次管理人才队伍,泰州市人才培训中心与湖北大学联合举办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双证)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学习年限
2015年湖北大学面向我市招生公共管理硕士(MPA),学制3年,在校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
二、报考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2015年10月10-31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或http://yz.chsi.cn。
凡不按要求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成功后,考生要牢记本人在“研招网”注册的用户名、登录密码和网报编号,便于后期打印准考证。考生请选择泰州报考点。
(二)现场确认:2015年11月12日前,具体时间和方法另行通知。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523-86893191 QQ:1206223044
四、入学考试
1.初试
(1)初试科目设置
初试科目为外国语(英语二,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其中数学基础75分、逻辑推理60分、写作65分)2个科目。
(2)准考证
2015年12月14-28日,考生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复试
复试一般由专业课考试、外国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查三个部分组成,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另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复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复试时考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培养方式
采取集中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不脱产培养。课程实行学分制,课程设置包括核心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方向选修课三类以及社会实践与专题讲座。
面授地点设在泰州市人才培训中心,面授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
六、毕业和学位授予
通过入学考试并修满规定学分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的硕士学位证。双证班还颁发湖北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
七、收费标准
总计45000.00元。学生在取得正式入学资格并入学后,由学校直接收取并开具正式票据。